【明報專訊】財政司長曾俊華昨日首度被立法會雷曼迷債小組傳召作供。議員多番追問曾俊華是否覺得要為迷債事件負責,而他不斷重申,到銀行巡查以致與銀行談判和解等工作,都是由前線監管機構負責,但他承認自己是「財金方面協助行政長官的最高官員」。
由今年2 月起,雷曼迷債小組連月來已傳召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、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和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等高官取證。在昨日的研訊上,多位議員的盤問均直接指向部門之間的權責分工。
何鍾泰指曾俊華不明問責
獨立議員何鍾泰問:證監會及金管局是否需要向政府問責。曾俊華說︰ 「監管機構毋須就規管的日常工作向政府交代,它們有執行的獨立性,獲得政府尊重,這亦是國際做法。」
曾俊華補充指出,已做好針對監管機構的制限措施︰ 「金管局內部有外匯基金委員會,亦有管治委員會,證監會有董事局。」他接着細數了其他制限權力的安排,如法定上訴權、司法覆核等,但這時何鍾泰搶白反問︰ 「這些不是問責,大家理解問責不是這個意思!」曾最後則回應說,監管機構是面對市民, 「如透過立法會平台,金管局來到立法會,便是向市民問責。」
曾俊華自認財金最高官員
社民連議員梁國雄則質疑曾俊華的授權安排︰ 「哪一條條例列明司長可賦予權力給局長,來看管兩大監管機構?若局長失職,是否由司長負責?」
曾俊華解釋,據憲報第一章有關「財政司司長」的意思,這詞除了意指司長,亦代表局長。梁再追問若局長有失誤是否由曾負責,他回答說︰ 「那要看具體事情,不是所有陳家強做了的事,都是由我負責。」但他亦坦言,在財金政策方面,他是協助行政長官的最高官員,但強調更重要的是向前看,做好現在的制度,以保持香港金融中心地位。
盼明年3 月前完成
公民黨黨魁余若薇則幾番質詢財政司長,為何金管局調查進展非迷債的投訴個案如此緩慢,至今只懲罰了一個個案?以及為何香港的迷債投訴特別多?曾俊華重申金管局的立場,表示為了法律公平,調查進展必然較慢,但目標在明年3 月前基本完成所有尚待處理的投訴調查。他強調,在過去的迷債和解方案當中,政府只作非常有限的參與,主要在於促請監管機構盡快處理問題。
議員又追問:監管機構有否曾就非迷債投訴尋求和解安排,他表示,未獲知會有這樣的事情。
證監前高層高秉忠或作證
會後,身兼迷債小組委員會主席的何鍾泰指出,早前證監會前高層高秉忠表示願意出席耹訊作供,小組已發信要求高秉忠回覆。不過,由於高並無提供聯絡資料,故未能強制傳召他作證人,若他無法在本月16 日前回覆,小組便需安排其他證人出席研訊。他又指出, 下星期五將再度傳召曾俊華作供。
金管局昨日公布最新數字,現正就765 宗雷曼非迷債投訴個案考慮採取紀律行動,早前已就一宗個案,向有關人士採取紀律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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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明報) 2009-12-12